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以下簡稱各類人員)自本(109)年3月13日起出國,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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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3-16 18:26:11  點閱: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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