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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為「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2-25 16:19:27 點閱: 462 (16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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