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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參與彰化縣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19 10:49:26 點閱: 268 (另開新視窗)


一、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 比賽。

二、依據: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立彰安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彰安國中)

五、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

1、國小組:本縣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2、國中組:本縣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高中(職)組:本縣境內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 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類別:

1、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2、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 畫類等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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